《保健食品功能检验与评价方法(2023 年版)》
适用范围
1 保健功能检验与评价应符合《保健食品功能检验与评价技术指导原则(2023 年版)》。
2 保健功能检验与评价方法仅作为推荐性方法,不作为强制性方法。针对已纳入功能目录的保健功能新的评价方法,参照保健功能目录的纳入程序,认可作为保健功能检验与评价的推荐性方法后,可供产品注册 时使用。